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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售后服务条款


感谢您购买上海红安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安公司)的产品。
 为免除您购买产品的后顾之忧,红安公司特制定本服务标准,在符合以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产品正品如有材料和工艺方面的不足,公司将予以免费保修。

1. 本条款仅适用于由本公司所生产的洗眼器产品,本公司通过其分部或代理商所销售的产品亦适用本条款。
2. 产品自购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予以免费保修,其他配件正品自购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免费保修。
3. 产品及配件自购买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如果出现故障,经本公司鉴定为产品本身问题的,并且无外观损坏,可凭购产品凭证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设备。
4. 在保修期内,本公司会负责修理或替换送修的产品、配件或其他零部件。维修中所用的零件及人工都不对消费者收费。所有在维修中被替换下来的零件、设备都将由我公司收回。维修工艺和处理方法不对外公开。
5. 保修期内的产品在维修后仍然继续享受剩余的保修期限;超出保修期的产品在维修后可针对同一送修故障享受额外的一个月保修服务。
6. 需要维修服务的消费者必须提供购买发票或凭证,或其他可充分证明购买日期和地点的信息及姓名、联系方式以便于于您及时取得联系。
7. 在将产品或配件送往我公司进行维修、检测的过程当中发生的运输、发货、和处理费用由消费者承担;我公司将承担把维修机寄还给消费者时发生的费用。
8. 出现以下情况,本公司将不对产品及其配件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a) 产品受到:非正常或错误使用,非正常条件、不当的操作,未经授权的拆卸或改动,事故,不恰当的安装造成的损坏。
  b) 产品的配件由非我公司提供的配件相连接,或与不适于同本产品相联接的附件及用于其他用途的配件相连接所造成的损坏。
  9. 如果在保修期内您所购买的产品发生问题,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a) 与红安客户服务中心联络(021-62615990),确认产品是否需要返回到我公司进行维修。
  b) 如果您遇到的是产品使用问题或技术问题,我们将由技术部的工程师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c) 如果确定系产品本身问题,需要进行维修,请您妥善包装好要送修的产品,同时详细描述产品的故障现象,并注明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邮政地址,随产品一同送至本公司进行修理或替换。
  d) 目前可直接提供维修服务的地点是红安公司总部,其他各经销商仅代办维修业务的联系工作。
  10. 如果产品或配件已经超过了保修期或者不属于保修范围,我们将按照红安公司的维修服务政策向您收取相关的维修费用。在收费前,我们的客户服务中心将与您取得联系,确认收费事宜。
11. 产品的检测周期为三个工作日,一般故障的修复周期为三个工作日。对于个别故障严重的机器,维修周期为7天,若不在保修范围则收取相应费用。

12. 红安公司不授权给任何未经红安公司授权的代理商或服务机构对其产品进行维修,也不承担任何机构提出的超出本条款规定之外的责任和义务。
13. 特别声明:
  a) 在您购买本公司产品后,请保留好购机证明和发票。
  b) 红安公司保留对本条款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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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 21-69208858 传真:+86 21-62615990 E-MAIL:hongan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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